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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

时间:2024/2/5 19:48:03 来源:打印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而煤矿作为传统高危行业,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2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有关情况。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认为,当前,煤矿领域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总结近年来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用法规固化下来,从完善体制机制的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一是确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三是严格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黄锦生表示,《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基础主干法规,全面总结了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立法成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深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全面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管监察职责,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煤矿安全生产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表示,当前,有个别地方政府对没有安全保障能力的煤矿,违规下达煤炭保供计划,有些基层政府对辖区内煤矿的非法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纵容。

  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关键要压实基层的监管责任。国务院2000年、2005年先后出台了《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预防煤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体制进行了改革,202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的原则要求和具体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予以细化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整合《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两部行政法规的基础上起草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1月24日正式公布。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强调,煤矿安全生产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一是防止漏管失控,明确监管主体。《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明确每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确保“矿矿有监管”。同时,为了防止各部门间推诿扯皮,《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坚持安全第一,强调安全保供。当前,一些地区和煤矿安全保供的任务、压力比较大,但是保供是在安全条件下的保供,安全必须放在第一位。不能笼统地讲“千方百计增产保供”、“为了增产保供千方百计”,不能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带病保供,该停的不停、该关的不关,一旦出了生产安全事故,保供不是逃避事故责任的理由。对此,《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进行生产,一旦发生事故对负有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领导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要充分发挥基层作用,查处打击非法煤矿。非法煤矿是安全生产的“毒瘤”、“定时炸弹”、“地雷”,一个地方有没有非法煤矿,特别是有没有非法小煤矿,基层县里、特别是乡镇的同志最清楚。对此,《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基层政府发现、制止、查处、打击非法煤矿的责任。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或者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上,近年来,有些发生事故的企业,都接受过政府部门的安全检查,也受到多次行政处罚,有些甚至是前一天刚检查,第二天就发生事故,其中有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成本过低的内因,也有部分监管监察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外因。对此,《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和复查,对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重点监察。同时规定,对地方政府及监管监察部门不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辖区内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接到举报不及时处理、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进行生产、瞒报和谎报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这些“刀刃向内”的措施,着力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切实提高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责任编辑: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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